《禪修教觀》-2-止觀雙運念佛法門

止觀雙運念佛法門(十)

(四)證諸果位
1. 修至漏盡
《雜阿含九五六經》說:
婆蹉詣世尊所,稽首禮足,於一面住,白佛言:「世尊!我於學所應知、應識、應見、應得、應覺、應證,悉知、悉識、悉見、悉得、悉覺、悉證世尊正法。唯願世尊為我說法,我聞法已,當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思惟: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,著袈裟衣,正信出家學道,……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」
婆蹉對世尊說,他對於應該知道、應該認識、應該看見、應該得到、應該覺察、應該證悟的一切法,都已經知道、已經認識、已經看見、已經得到、已經覺察、已經證悟。請世尊進一步說法,他聽法之後,就會找一個安靜的地方,專心思惟,絕不放逸,思惟出家所為何事,最後解脫輪迴。
佛告婆蹉:「有二法,修習多修習,所謂止、觀。此二法修習多修習,得知界、果,覺了於界,知種種界,覺種種界。」
佛就告訴婆蹉要多多修習止觀二種法門,就可以了知、覺察斷界、無欲界、滅界等界,同時得到不同的果位。
「如是,比丘!欲求離欲、惡不善法,……乃至第四禪具足住,慈、悲、喜、捨,空入處、識入處、無所有入處、非想非非想入處,令我三結盡,得須陀洹;三結盡,貪、恚、癡薄,得斯陀含;五下分結盡,得阿那含。」
修四無量心,修四禪八定,止觀雙運,得證四果。三結是三種見惑的束縛。透過止和觀,離開欲界入初禪,一直到入非想非非想處定,了知沒有一個我,破了「有身見」同時了知修行的正確方法,深信正法,也破了「戒禁取」及「疑」。如果要解脫,不是靠著祈禱,不是靠著外力,不是靠著鬼神的加持所能辦到的。在禪修之中止觀,自然而然身心越來越輕安。
    一定要有堅強的決心修止觀。首先覺觀所緣境,入定以後,就要止觀雙運。三結盡,得須陀洹,這是初果。欲界的貪、瞋、癡減少,得斯陀含,這是二果。「五下分結盡」,下分是指欲界,欲界的五種結縛斷盡,得第三果阿那含,也就是斷了欲界的貪,以及欲界的瞋。
斷五下分結之後,先入「阿羅漢向」,再斷五上分結。五上分結是同時頓斷的,證入「阿羅漢果」,乃至究竟解脫。這是修行的過程。
「種種神通境界,天眼、天耳、他心智、宿命智、生死智、漏盡智皆悉得。是故,比丘!當修二法,修習多修習;修二法故,知種種界,……乃至漏盡。」
爾時,尊者婆蹉聞佛所說,歡喜作禮而去。爾時,婆蹉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……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
解脫不是很難的事情。婆蹉聽了教導,獨處專注修止和觀。止觀雙運是次第斷五下分結、五上分結,證阿羅漢果。婆蹉有信心,找一個寧靜的地方,住於不放逸,時時刻刻修止觀,到最後自知不受後有,證阿羅漢果。
2. 次第得證
同樣地,我們也可以從南傳《相應部‧道相應》所提的五下分結、五上分結,知道修行的過程。
諸比丘!有五種下分結。以何為五耶?有身見、疑惑、戒禁取、欲貪、瞋恚是。諸比丘!以此為五種下分結也。
五種下分結讓我們被欲界所纏縛。所謂有身見,覺得有一個我(梵文ātman,巴利文atta),有我存在;我執是最大的所知障。所謂疑惑,指懷疑真理,懷疑因果。所謂戒禁取,指修持不能達到解脫的法門。欲貪是指欲界的貪。瞋恚是指貪的反面,我們一般所說的瞋恨、憤怒。
諸比丘、為證知……遍知……遍盡……斷此五種下分結……乃至……應修習此八支聖道。
所謂證知,即了解、知道。所謂遍知,即普遍知道;不僅在定中,出定之後的散心時刻也知道。所謂遍盡,即普遍的滅盡五下分結最後斷盡五下分結,應修八正道。這也是佛所說的三轉法輪,內容是講苦集滅道四聖諦,而三轉是從示轉到勸轉到證轉。
諸比丘!有五種上分結。以何為五耶?色貪、無色貪、慢、掉舉、無明是。諸比丘!此為五種上分結。
所謂上分結指的是色界、無色界的五種束縛。色貪是貪著色界四禪定的境界,無色貪是貪著無色界的四空定。所謂慢,指我執、法執。掉舉是心無法安止。無明是對於五陰、一切諸法不如實知。
諸比丘!為證知……遍知……遍盡……斷此五種上分結,應修習八支聖道。
為著證知、普遍覺知、完全了盡、斷滅五種上分結,應該修習八正道。
    引用的北傳《雜阿含經》和南傳《相應部經》,主要都是在談覺觀及止觀雙運,能夠次第的指導我們得到解脫。
    引用的北傳《雜阿含經》和南傳《相應部經》,主要都是在談覺觀及止觀雙運,能夠次第的指導我們得到解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