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禪修教觀》-3-般若空性禪觀
般若空性禪觀(六)
佛法中最重要的道理,就是「無我」。大乘佛法把無我,稱之爲「空」。
經上有一個譬喻,古時候國王派遣一位大臣辦事,會有一個最重要的目的。這一位大臣出去了,如果把其他的事情都做好,但國王交代他的任務卻沒有辦成,這位大臣等於是沒有達成使命。
人生也是如此,如果沒有把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做到——了脫生死、離苦得樂、破迷啓悟,只是在不重要的食、衣、住、行、名利、外相上面努力,即使轟轟烈烈,光彩榮耀,但是最重要的人生使命沒有完成,這樣子的人生也是沒有意義的。
學習佛法最重要的一件事情,就是了解空、了解無我。只有體悟空、無我,才能解脫自在,才能真正的利益自己,利益一切衆生。
(一)佛法總綱
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是鳩摩羅什大師所翻譯,卷一提到:
菩薩摩訶薩欲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,當習行般若波羅蜜。
菩薩摩訶薩是大菩薩,大菩薩如果要以佛的智慧,以中道實相的智慧來知道一切法,必須修行般若波羅蜜。
菩薩摩訶薩欲住內空、外空、內外空、空空、大空、第一義空、有為空、無為空、畢竟空、無始空、散空、性空、自相空、諸法空、不可得空、無法空、有法空、無法有法空,當學般若波羅蜜。
菩薩摩訶薩如果要像佛一樣的了知一切萬法,必須以般若波羅蜜來觀照,安住於内空、外空、内外空等等的十八空。要安住在這十八空,必須學習般若波羅蜜。
相同地,玄奘大師所翻譯的六百卷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十三也提到:
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,若菩薩摩訶薩、若般若波羅蜜多,若此二名,俱不見在有為界中,亦不見在無爲界中。何以故?善現!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,於一切法不起分別,無異分別。善現!是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,於一切法住無分別,能修布施波羅蜜多,亦能修淨戒、安忍、精進、靜慮、般若波羅蜜多;能住內空,亦能住外空、內外空……(後略)。
大菩薩在修學空性智慧時,遠離一切的對待,有為無爲的對待,内外的對待,生滅的對待等等。唯有如此,具足般若波羅蜜多才能修一切萬法,而且才是真正的在修行。
修四念處、四神足等三十七道品也罷,或者修六波羅蜜、十波羅蜜也罷,或者學習世間法,廣度衆生也罷,都必須要以般若波羅蜜多來實踐。如此才能心無罣礙,遠離一切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。
(二)十八空
1. 別義
《阿含經》廣說緣起,《般若經》最初出現的時候,只有講無所有、無生、無所得,並沒有分出後期《般若經》所說的各種空。來到《小品般若經》時,說到一切法皆空,有為法空、無為法空。《大品般若》前分講七種空,後分講十四種空,結集成時,總共十六種空。《大般若經》說有十八種空,或者二十種空,又更加詳細。
第二、三世紀的龍樹菩薩根據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而寫《中論》,詳細解釋的是《大智度論》,皆由玄奘大師翻譯。《大智度論》卷三十一提到爲什麽要説明十八空,不多也不少呢?經文云:
若略說則事不周,若廣說則事繁。猶如服藥,少則病不除,多則增其患;應病投藥,令不增減,則能愈病。空亦如是,若佛但說一空,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;若隨種種邪見廣說空,空則過多,人愛著空相,墮在斷滅;說十八空,正得其中。
如果講得太簡單,就不周延,如果講得太詳細,又過於繁雜。就像生病吃藥一般,不可以太多,也不可以太少,必須恰到好處。藥吃得少,病不會好;藥吃得過多,反而增加過患。中醫學提到,該補則補,該瀉則瀉,應病予藥。說空也是如此,佛陀如果只講一空,就不能破種種邪見和煩惱;如果隨各種邪見講得太多空,會有危險,人們愛著空相,墮在頑空、斷滅空。因此佛才以十八個角度,説明大乘佛法的空性,適得其中。
何者是方便門?所謂般若波羅蜜經,讀誦、正憶念、思惟、如說修行。
佛所謂的方便門,就是《般若波羅蜜經》。讀誦經典,憶念經典,思惟經典,實踐經典。
1-1. 内空
也稱爲内法空,指眼耳鼻舌身意六内處,無我、無我所及無眼等六根諸法。在這六内處,也就是六根當中尋找有我、有我所嗎?六內處都是眾因緣和合而有,我們找不到衆生所執著的我,或者衆生所執著的法。
《雜阿含經》說,眼耳鼻舌身意六内處不是我、不異我、不相在;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也不是我、不異我、不相在。簡單說,六内處、六識都不是我,都是空。六内處、六識的身心作用合稱五受陰(五取蘊)——色受想行識;衆生無明,沒有如實觀察、如實知其為空性,執著為我,因而輪迴生死苦海。
但《雜阿含經》又說,佛弟子透過止觀的觀照,找不到常一主宰的六根、六識、五陰,一切皆是無常,沒有自性,不是固定的。發現一切都在改變,一切都是依他而起,故五陰不是我。可是有情衆生的身語意業、生命存在,又不能夠離開六内處、五陰、蘊處界;五陰和我是息息相關的,故不異我。同時,我不在五陰之內,五陰也不在我之內,故不相在。這就是《雜阿含經》所說的五陰不是我,不異我,不相在;換言之,五陰是空性,而空性就是《中論》開宗明義所說的「不生亦不滅,不常亦不斷,不一亦不異,不來亦不出。」
在《大般若經》當中,就是用《雜阿含經》的觀照方法提出内空。六內處是空,也就是身和心都是空,而且六內處也充滿三十六種不淨,如九孔常流,淨相不可得。不僅淨不淨相不可得,而且常無常相不可得,樂苦相不可得,我無我相不可得。一切畢竟空。
內空,就身心六內處而言,有情眾生六根是眾因緣所生,我不可得,我所不可得。
如何對待六根?要以清淨心對待,不要有愛染之心、執著之心,因為六根不清淨,不值得執著。
1-2. 外空
也就是外法空,指色聲香味觸法六外處,無我、無我所及色等諸法。沒有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塵,沒有一個主體性的我存在,同時也不屬於一個主體性,這稱之爲無我,以及無我所。
色聲香味觸法是被有情衆生的心意識所認知。不論從認識論的角度,或從現象論的角度來談,色聲香味觸法與有情衆生的眼耳鼻舌身意一樣,都是依他起性,無自性空。内六處、外六處是依其它的因緣條件而有的,同時也不屬於一個不變的主體所有,它們都不是真實的存在,而是不斷在改變的存在。
觀照方式:從境界的性質來說,「外空」相對於「內空」。內空是有情眾生六根皆空,六根所執著的外境——六外處,當然也不可得。它是緣起的、是無常的、一直在變化的。就修行者來說,以凡夫為欲所染,觀所著色,以為淨,求其淨相,猶如我身,淨相不可得。外六處也是有種種的過患,有種種的不淨,因此要以清淨心來對待。
1-3. 内外空
即總内六根、外六境,内外十二入中,無我、我所及內外法。内六處、外六處合起來,就是十二入(入亦稱處)。觀照這十二入完全是無我、無我所及内外法。
具觀內外,我身不淨,外亦如是,外身不淨,我亦如是,同等無異,皆不可得淨。外身不淨,内身不淨,一切皆是不淨。内是空,外也是空,内外合起來當然也是空。譬如左邊口袋裡面沒有錢,右邊口袋也沒有錢,左右兩邊的口袋加起來還是沒有錢。内六入是空,外六入也是空,内外合起來十二入當然是空。
而且這些法是緣起緣滅,刹那的變化,同時也是不清淨。一是從境,一是從心來觀待,達到內外空。
1-4. 空空
即内身、外身、内外身俱空,而執空猶成病,故復以空破三空,亦即能觀之心不著前三空。空空是把内空、外空、内外空的執著進一步空掉。
内空、外空、内外空是就現象的緣起故性空來談,一切諸法有依空立。就體來談,空性是一切諸法的本體。依空而安立一切萬有,現象還是存在的,不可以落於斷滅空,因而大乘佛法說:空本身也是「空」。般若波羅蜜不落於兩端,一般的凡夫只執著果,沒有看到因,修行者看到因,有時候卻忽略現實世界果的呈現。必須要雙照因和果、空和有、理和事,才能夠通達空性。
「寧執有如須彌,勿執空如芥子。」執著空是真實的過患,比執著有大得多。空空的意思是空也是空。空見的理解是依靠智慧,空空的實踐是依靠慈悲心。依智慧而生起大悲,依智慧了知一切法空,一切法是一體,因而生起同理心,同體大悲,無緣大慈,利益衆生。
有是空性,空也是空性,內心要清淨,不執著內六處,不執著外六處,卻不可忽略內六處、外六處。不執著內外六處,這當中包括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,總之有情眾生的身心,以及賴以維生的環境,一切皆是無自性,一切法相皆不可得,卻也不能沒有它們。
1-5. 大空
指十方世界,無方向、方位等相之自性;也就是十方世界乃四大(地水火風)所造色。分別此間、彼間等,假名謂日出處為東方,日沒處為西方。此種方位之施設,以世俗故有,若於第一義中,則一切法不可得。
大空是指廣大無邊的世界,沒有東西南北上下之分別。因爲有一個我為座標,有了我為中心、為主要以後,假名某一個方向,東方相對於西方,南方相對於北方,上方相對於下方,所以有四方、四維、上下、前後左右的種種關係。這些方位完全是假名安立,都是屬於世俗諦,並無實義。
諸佛依二諦,為衆生說法,一以世俗諦,二以第一義。不依世俗諦,不得第一義;不得第一義,不得證涅槃。
諸佛用世俗諦的共同語言來説明理、事、因、果、空、有;可是,諸佛也以勝義諦一切萬法皆空來引導衆生。從執著有,執著分別,而進入無分別的統一、平等的中道實相,這是第一義諦。世俗諦則森羅萬象,勝義諦則萬法皆空。
就世界的方位、方向而言,一切皆假名安立。如果在極地,全天都是白天或都是晚上,如此一來,哪裡有日出,哪裡有日落呢?假名是世俗有,說有、說空,這是世俗諦分別。但是第一義,也就是真實義、實相,一切法不可得。這個世界似乎是有,古人說:「天圓地方」,天如圓,地是方;方圓只是假名而已,並無實義,一切畢竟空。以現代的天文學知識來說,宇宙是無邊際可言的,宇宙不斷在擴展之中,還沒有找到宇宙的邊界。不得不佩服佛法智慧之高,古時候沒有現代的天文知識,但是《般若經》在世間兩千多年,就已經知道十方世界沒有邊際。
所以,十方世界是不可得,是無邊無際,稱為大空。
1-6. 第一義空
又稱勝義空、真實空。第一義,指諸法實相;離諸法之外,別無第一義實相之自性可得,於實相應無所著。又諸法中,第一法名為涅槃,涅槃之法亦空無有相。第一義空就是勝義空,也就是諸法實相。
諸法實相依《法華經》而言,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。所謂諸法實相者,如是相、如是性、如是體、如是力、如是作、如是因、如是緣、如是果、如是報、如是本末究竟等。即所謂十種如是。所以諸法實相不僅包括果,也含攝因、緣、果、報在内;不僅談色,即衆生所執著的相,也包括衆生所沒有看到的性、體及力。而性、相、體、力、作、因、緣、果、報,一切皆是本末究竟平等的,一切是緣起而性空的,如實的理解稱為實相般若,實相般若所見到的理是中道實相。離一切的兩端,了解一切法只是真如,只是如是。
空,說明沒有獨立存在的任何一法,是即色為空,有的當體是無自性,稱之為空。空沒有離開有,一切現象是緣起,是刹那變化,是無我、無我所,是無定相,因此稱之為空。不僅世間法是空,出世間法也是空,涅槃也是空,生死輪迴也是空。如此,不畏生死,生死解脫,同時不住涅槃。
所謂諸法實相,是指真理沒有離開一切相,諸法就是實相,性、相、體、力、作、因、緣、果、報都是平等的,而這一切皆是本末究竟平等的。一切法本身就是空性,這才是第一義空。
1-7. 有為空
所謂有為法,指因緣和合所生者,如五陰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。此等法中無我、無我所,而且因緣法相不可得。
有為空是指有為法,也就是因緣所生的一切現象,蘊處界都是無常,皆是無自性,皆是空。不僅相不可得,連因的法相,緣的法相,也不可得。因爲因緣又有它們的因緣,不斷地追溯,找不到第一因,找不到真正的、固定的、不變的、真實的因緣存在。也就是一切因相不可得,一切緣相不可得,一切果相不可得,這稱之爲有為空。
1-8. 無為空
所謂無為法,即非因緣所生法,恆常不變,不生不滅,如虛空,無所可著,故說無為空,亦即破取涅槃相。
非因緣所生的一切法,皆是不生不滅。如果是因緣所生,就有生有滅,是生滅無常。如果不是因緣所生的法,自然是不生亦不滅,就好像虛空一樣。虛空之中有各種現象生滅變化,但是對於虛空一點影響都沒有,這稱之爲無為空。如此是破除修行者對於涅槃相、無爲相的執著。要知道不僅有爲法是空,無爲法也是空。無為法是假名安立,相對於有爲法而說的。因此有爲法空不可得,無爲法也是空不可得。
唯識學有所謂六種無為:虛空無為、擇滅無為、非擇滅無為、滅受想盡定無為、不動無為、真如無為。「真如無為」是《般若經》一直在闡說的,一切法是真如無為,一切了不可得,不常亦不斷,不執著任何的一端。
《解深密經》更把真如開展為七種真如:流轉真如(故無時間先後性)、相真如(故無空間方位性)、分別真如(故境無唯識性)、安立真如(苦聖諦)、邪行真如(集聖諦)、清淨真如(滅聖諦)、正行真如(道聖諦)。總之,一切皆是真如、空、平等、不二。
行者有時透過智慧的抉擇力(擇滅無為),或緣缺(非擇滅無為),而成就無為法;有時透過甚深的禪定,如滅受想盡定或不動(無想天)而成就無為,無為法就如虛空無一法可得(虛空無為),這些無為法的狀態就是真如無為。六種無為也都是空性,有「無為空」的認知,就不會執著涅槃的無為是真實的。如此,離開空而入有,在利益眾生的當下,自己不會起煩惱,毫無罣礙,讓利益眾生的事業,做得更加的圓滿,就可以究竟涅槃。
1-9. 畢竟空
又作至竟空。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八空,一切法不論是内、外或内外,方位、世間或出世間法,世俗諦、第一義諦,有為、無爲,一切皆是空。以前面所說的空,破除一切法的執著,更無其它「不空法」。既無諸法,亦無空可著,即畢竟空。畢竟是究竟的意思,也就是達到最極致、最高點,毫無遺漏,一切皆空。
空也是空,掃蕩一切的執著,不執著有,也不執著空;不執著亦有亦空,也不執著不有不空。離四句,絕百非,一切畢竟空,如此才能不變而隨緣,隨緣而不變,證得中道實相,進而大慈大悲,出空入有,廣度眾生,亦無廣度眾生之想。
1-10. 無始空
又稱無限空、無際空,或稱無前後空。指一切法雖生起於無始,而於此法中亦捨離取相。如世間無有實相,今生從前世因緣有,前世又從前前世因緣而有,如是展轉無始,起點不可得。
無始空是就時間而言。有一些哲學或宗教認爲有第一因,認爲萬物有生起的起點。就邏輯來思惟,一切萬法既然是因緣所生,因緣又有它們的因緣,一直追溯到過去,我們是找不到第一因的,找不到一個起點的,一切都是緣起緣滅,一切都是生滅相續。從時間來看,過去是無始的,同時就未來而言,也是無終的,這是佛法所提出的輪迴定義——無始無終。
「始」是一個起源,一切法都是緣起,凡是緣起,它就像圓形一般。圓周上的任何一點,既是起點也是終點,既不是起點也不是終點,它只是如是如是的存在。因為有分別對待,所以有始有終。如果世間的眾生,無有始相,今生由前世因緣而有,前世又從前前世而有,如是展轉無始,始相或第一因或造物主也是不可得的。
行者不僅要認知一切是無始的,而且也要認知無始也是空的。我們只要用相對法來看,就知道無始也是相對而有的,因此無始也是空,不要執著無始。如果一執著無始,就破壞因緣果報的法則。
1-11. 散空
又稱散無散空、不捨空、不捨離空。指諸法乃和合假有,畢竟是別離散滅之相無所有。如車以輻、輞、轅、轂眾合為車,若離散各在一處,則無車存在。
散,離散;把構成任何一個法的因緣拆開,一切都不存在了。如果將一切衆生認爲實有的東西,譬如身體,或一部車子,或一間房子,加以分析,就知道任何事物都是由各個部位、各個因緣所組成的,到最後一定是離散的,與前面各種空是一樣的,是緣起故空,稱之爲散空。
1-12. 性空
又稱本性空、佛性空。指諸法自性本空,皆從因緣和合而生,若不和合,則無體性可得。
性空,一切諸法的本來性質都是空,體性皆不可得,都是依待其它因緣條件而有的。為什麼要說明一切諸法是性空呢?因為凡夫不了解是緣起,所以執著為有。比如桌子,我們以為桌子是實有的,不了解桌子是緣起的。緣起才是這張桌子的真相,這張桌子有桌面、桌腳、各種材料,需要有人工、設計師等等,所有的這些因緣和合而有桌子,所以桌子並沒有它的自性。如果我們體會緣起,我們安住於緣起,就知道這張桌子的自性是不可得,它是依待其他的因緣而有。而其他的因緣,本身又有因緣,因此仍然是性空。